有了情绪固然需要发泄,但是不能任意妄为,随意发泄甚至做出违法犯罪的事儿来。近日,荣昌法院就判处一男子因持刀打砸茶楼发泄情绪的寻衅滋事案。最终,该名男子因寻衅滋事罪获刑一年二个月。
2015年1月31日傍晚,“怡心园”茶楼里面坐满了喝茶和打牌消遣的人。19点30分左右,一名男子手持一把水果刀,怒气冲冲地走进茶楼,只听“哐、哐”的声音,钢化玻璃门、空调机、液晶电视、电脑显示器、消毒柜等物件一一被砸。
随后,有人报了警,警察很快就来到现场,将正在打砸的李某当场抓获。
“当时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是抢劫什么的,脑子一下就懵了。”店主童某说起这事都还心有余悸。
2015年5月26日,检察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在审理过程中,李某打砸损坏的物件经鉴定价值5170元。
据侦查机关介绍,李某曾有多次犯罪并被判刑的前科。1998年7月,因犯强奸罪在浙江省温岭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04年12月31日刑满释放;2013年3月,因犯寻衅滋事罪在荣昌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14年1月2日刑满释放。
2015年6月,李某再次因寻衅滋事罪被荣昌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