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辖区各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
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评估管理办法》,本院评审委员会结合机构管理人提交的年度履职报告、本院及辖区法院的意见,从年度办案数量、个案评估结果、管理人机构规模和经验、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破产实务研究成果等方面对管理人2019年的履职情况进行年度评分。现将评分结果进行公示,机构管理人对年度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2020年4月16日16时前向本院评审委员会申请复议,逾期未申请复议的,视为没有异议。
评审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及电话:
王慧杰 68893523
陈思静 68893520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4月13日